[7]杨肖娥等:“农业环境治理与农产品安全”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发展、中国食品行业市场发展、国际食品安全理念及监管体系发展状况这三个动力,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市场主体和消费者这三方利益主体在不断的相互调适的过程中,推动中国食品行业安全监管体系的不断演化。而典型的食品安全事件,则在这种推动中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完善推向公众视野及政府议程,进而打开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的“政策之窗”。
本章小结
我们从政府内部的监管组织及其职能演变的角度去分析,将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经历大致分为四个阶段。自1949年以来,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经历了多次的完善和调整,大致可以分为:1949—1978年,分块式的纵向综合管理阶段;1979—2003年,分段监管体系的形成阶段;2003—2009年,分段监管基础上的综合协调模式构建阶段;2009年至今,综合监管建立及完善阶段。对每个阶段从法律法规的出台、监管组织体系的调整和监管理念的转变等纬度,来描述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所经历的主要历史过程。
通过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制演变经历的主要三个阶段进行细致分析,总结归纳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制在各个阶段的特点。新中国成立后至“文革”前时期,食品安全立法的特点是:法律法规颁布部门不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各级卫生部门负责;涉及食品种类不多,主要为肉类、奶类、蛋类、调味品以及粮油类食物;监管内容较单一;食品安全问题在建国初期尚未进行规范。“文革”开始后至改革开放前时期,食品安全立法的特点是:立法数量较少;发布机关相对单一;法律法规在此时期各阶段均有出现,但集中分布在“文革”初期和“文革”结束后。改革开放后至今,食品安全立法的特点是:颁布数量总体呈逐年上升趋势;所涉及的食品种类繁多;法律法规颁布部门众多;对食品进行安全监管的部门众多;食品安全监管内容丰富。
随着食品安全事件的不断发生以及当前食品安全规制并不能完全满足当下的需要,1995年10月30日通过的 《食品卫生法》自2009年6月1日起废止。取而代之的是 《食品安全法》。2009年6月,《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通过解读《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我们对当前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作了具体分析。
在实践层面,主要是针对我国目前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设置和运行,通过国际比较的分析方法,对国际的主要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进行分析和比照。通过搜集、整理和分析国外食品安全规制的相关理论,并对美、日、欧盟等一些国家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权能设置方面进行分析,总结其经验与教训,并结合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现状,以及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可以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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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已失效)第6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99条第2款。
[3]资料来源:作者根据相关英文资料和论文整理而成。
[4]杨明亮、刘进、彭莹:“食品安全管理的三次浪潮”载 《湖北预防医学杂志》2003年第3期。
[5]黄怡等:“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国外理论研究综述”,载 《生产力研究》2010第10期。
[6]朱希刚:“我国粮食生产率增长分析”,载 《农业经济问题》1999年第7期。
[7]杨肖娥等:“农业环境治理与农产品安全”,载 《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02年第4期。
[8][美]帕·平斯拉普·安德森:《未完成的议程——国际农业、食品和环境政策研究综述》,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年版。
[9]唐正平:《世界农业问题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年版。
[10]肖北鹰:“食品安全和持续农业”,载 《农业经济》1999年第1期。
[11]叶志华:“首届全球食品安全管理者论坛:交流经验”,载 《农业质量标准》2003年第2期。
[12]黄怡等:“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国外理论研究综述”,载 《生产力研究》2010年第10期。
[13]漆雁斌等:“食品安全问题国内外研究综述 (上)”,载 《农村经济与科技》2008年第12期。
[14]漆雁斌等:“食品安全问题国内外研究综述 (上)”,载 《农村经济与科技》2008年第12期。
[15]黄怡等:“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国外理论研究综述”,载 《生产力研究》2010年第10期。
[16]漆雁斌等:“食品安全问题国内外研究综述 (上)”,载 《农村经济与科技》2008年第12期。
[17]黄怡等:“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国外理论研究综述”,载 《生产力研究》2010年第10期。
[18]周金锋:《我国食品安全危机预防管理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上海交通大学2007年硕士学位论文。
[19]詹承豫等:“走出协调困境,向使能型转化——关于食品安全委员会权能设置问题的研究报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