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是对危机发生后政府的迅速回应和对危机局
做好政府危机管理的预警工作,主要是培养危机意识,危机意识是危机预警的起点,危机意识是这样一种思想或观念,它要求一个组织的决策者和管理者从长远的、战略的角度出发,在和平、发展的时期,就抱着遭遇和应付危机状况的心态,预先考虑和预测组织可能面临的各种紧急的和极度困难的形势,在心理上和物质上做好对抗困难境地的准备,预先提出对抗危机的应急对策,以防止在危机发生时束手无策,无法积极回应,而遭受无法挽回的失败。因此,政府管理者必须建立起危机管理,不只是对危机发生后政府的迅速回应和对危机局势的严厉控制,更重要的是政府要有解决社会问题,防止剧烈危机爆发的意识。在突变的环境中,通过将“危机意识”引入政府日常管理中,成为政府生存与发展的一个普遍法则。
在和平稳定时期,人们往往缺乏危机意识,所以通过模拟危机情势,不断完善危机发生的预警与监控系统,能够使政府和公众培养危机意识,就像不断进行的消防演习一样,通过演练各种可能在实战中碰到的问题培养消防人员的消防意识,能够使消防人员时刻做好防火的心理和物质准备。在突发事件的管理活动中,也就可以划分为事前管理和事后管理。在突发事件的潜伏期,主要是预防的管理。许多突发事件都是有征兆的。一些自然灾害可以预测,即使是某些人为故意造成的社会动乱,也能够事先发现某些迹象。因此,在突发事件管理的早期,对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环境进行分析和预先判断是很重要的,应尽可能将突发事件消除、化解在萌芽状态之中。为此,必须设立突发事件预警系统,对突发事件潜伏期的信息、情报及时处理,并做出科学的预测和判断,分析突发事件发生的概率以及发生后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做到防患于未然。然而,要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仅依靠预警系统、反应系统远远不够,还要依靠完善的常态政府管理系统。许多情况下,突发事件的发生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由于管理机制不健全,存在严重的决策失误、管理漏洞而导致突发事件从可能变为现实。
(四)科学性原则
现阶段突发事件的起因有的是政策性因素,有的是经济性因素,有的是社会性因素,有的是公共治理问题,有的是领导干部的行为因素,甚至是几类因素相互交织在一起,有时很难加以区分,这就决定了突发事件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对执政党正确区分事件的性质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因为准确地确定突发事件的性质是采取科学措施,妥善处理问题的基础和依据,也是处理突发事件的关键性工作。对于干群之间的矛盾引发的冲突,对于不同利益群体的矛盾,对于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冲突,对于敌对分子的故意破坏,对于突发性的自然灾害等,执政党都要准确快速定性。只有确认了事件的性质,然后才可能有针对性地确定处理的策略和方法。
搞清楚突发事件的原因和性质之后,就要进行科学的决策。盲目指挥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政府预防和处理任何突发事件都要坚持科学原则,决策和指挥都要采用现代科学思维、科学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如综合信息平台、卫星遥感技术等。例如,对那些因工业技术而引起的灾害以及由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危机事件,其中包括危险物品、化学毒品、辐射物品,火灾、水灾、海啸、泥石流、雪崩、飓风、火山爆发等。应对处理这些危机,一定要多征求有关学科领域的专家意见,发挥专家在这些领域内知识渊博、经验丰富的特点,预警和救治危机,并邀请专家进行专业技术指导,以使得危机所带来的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另外,在处理人质事件、突发群体事件中,要凭借社会学家、心理学家、谈判专家等技术力量,以有效地解除危机。危机管理由于其专业性、科学性,所以要发挥专家、学者特别是危机管理专家的积极作用。公共危机管理系统是技术和非技术因素的集合,所以在发挥技术因素的同时,还需要各种非技术因素的整合和社会科学相关领域的理论创新。只有坚持科学性原则,才能有效地预防突发事件,当突发事件来临时,能够有效地处理危机,将危机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五)协同性原则
1.分级负责
分级负责的原则,就是哪里出现突发性事件,就由哪一级政府或单位负责,各级政府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在防灾救援体制上,政府有关部门由于“责权利”等诸多因素,“金字塔”式的行政体系使得中央与地方、政府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协调和信息沟通,在应对复合型突发事件时,就出现了既不能形成应对极端事件的统一力量,也不能及时有效配置分散在各个部门的救灾资源的弊端,一旦多种危机事件并发,可能会使政府在处理危机事件中的政策不能很好地加以协调,从而严重地影响政府处理紧急事务的效率。
要建立具有分权性质的危机管理体系。面对越来越多的各种决策,阿尔文·托夫勒认为,政府往往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是政府机关不断增加政治家、官僚、专家和计算机,设法进一步加强政府这个中心,还有一种是让“下面”?